經濟部「紓困3.0」8月31日已正式公告修正辦法,並自9月1日起開始受理收件,針對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及會展產業之艱困企業薪資補貼及營運資金紓困。
●申請條件:今年7月至9月間之營業額,較108年同期或同月、107年同期或同月之營業額減少50%之艱困企業。
申請事業如屬興櫃、上櫃或上市公司,109年上半年或第3季每股盈餘(Earnings Per Share;EPS)應為負值或有營業損失。
●補貼內容:
「薪資補貼」補貼員工經常性薪資4成,每人每月補貼上限2萬元,最多補貼7、8、9月共三個月。
「營運資金補貼」依艱困事業全職員工人數乘以1萬元計算,提供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
※已獲4至6月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者,本期3.0僅可申請「薪資補貼」,營運資金不予重複補貼。
●申請期限:受理時間自本公告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09年10月31日止。
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官網https://csm-subsidy.mittw.org.tw/subsidy02/index/indexM.aspx
●洽詢窗口:0800-000-257